在會計處理中,等待期內費用的分攤是股份支付等業務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下面詳細介紹其分攤方法和相關要點。
首先,明確等待期的概念。等待期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對于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服務期間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為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期間;對于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業績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根據最可能的業績結果預計等待期的長度。
在等待期內分攤費用,通常采用的是直線法。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為例,企業應當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
具體的計算步驟如下:第一步,確定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這是后續計算的基礎。第二步,估計可行權權益工具的數量,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如員工離職率等。第三步,計算截至當期累計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公式為:累計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 = 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 × 預計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 × 已過等待期/等待期總長度。第四步,計算當期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用截至當期累計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減去前期累計已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
例如,甲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向100名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權,授予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每份5元,規定這些管理人員必須從2023年1月1日起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服務期滿時才能以每股5元購買100股甲公司股票。假設甲公司估計三年中離職人員比例為10%。
在2023年12月31日,累計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 = 5 × 100 × 100 ×(1 - 10%)× 1/3 = 15000元,當期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就是15000元。在2024年12月31日,累計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 = 5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