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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陜西2025年高級經濟師評審工作通知>可(ke)知,陜西2025年高(gao)級經濟師評(ping)審論文要求如下(xia):
取得經濟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后,任現職期間應具備下列(lie)1-9項(xiang)條件中2項(xiang)以上(縣以下基(ji)層人員或援藏、援疆1年以上的人員具備1項(xiang)以上):
1.主持單位工(gong)作或(huo)管理項目中,有(you)(you)1次被評(ping)為省部級優秀項目(單位)或(huo)有(you)(you)2次被評(ping)為市級優秀項目(單位)。
2.主(zhu)(zhu)持或作為主(zhu)(zhu)要(yao)骨干在承擔單位的經濟工作中(zhong),所提出(chu)的問題具有(you)典型性或預見(jian)(jian)性,所提出(chu)的建議、意見(jian)(jian)對工作有(you)指導意義,其中(zhong)有(you)1項被(bei)省(sheng)委、省(sheng)政(zheng)(zheng)府或國家有(you)關(guan)部(bu)委采用(yong),或有(you)2項以(yi)(yi)上被(bei)市委、市政(zheng)(zheng)府或省(sheng)級部(bu)門采用(yong),或有(you)3項以(yi)(yi)上得到(dao)所在省(sheng)屬企業總部(bu)認可和推廣應用(yong),并取得顯(xian)著(zhu)成(cheng)效。
3.主(zhu)持或(huo)作為主(zhu)要(yao)骨干參(can)與完成(cheng)市委、市政府(fu)或(huo)省(sheng)級部門及以上基(ji)礎設(she)施(shi)建(jian)設(she)項(xiang)目設(she)計、技術改造(zao)方案論證、可行性(xing)論證、綜合或(huo)專項(xiang)規劃實(shi)施(shi)情況評估等,項(xiang)目或(huo)方案得到實(shi)施(shi)。
4.主(zhu)持或作為主(zhu)要完(wan)成人完(wan)成的縣(xian)級以上地區、行業(ye)或單位的技(ji)術操作規(gui)程、工作制度、項目(mu)科研報告或發展思路、發展規(gui)劃,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采納,并轉(zhuan)化為實施(shi)方案。
5.作為(wei)第一完成人(ren)取得與經(jing)濟(ji)系(xi)列(lie)評(ping)審專(zhuan)業相關的知識產權成果2項,均已實(shi)現成果轉化(hua)、應用(yong)推廣。
6.主(zhu)持或作為主(zhu)要完(wan)成人完(wan)成的經(jing)濟研究成果獲市委(wei)、市政府或省級部門及以上(shang)獎勵。
7.主持(chi)或(huo)作為主要完成(cheng)人參與大(da)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gai)制(zhi)、兼并重組、管理(li)創新等項目,達到(dao)預(yu)期目標。
8.撰寫(xie)具(ju)有國家(jia)統(tong)一書(shu)號(hao)(ISBN)的經濟專業著作1部(bu)及(ji)以(yi)上,本(ben)人獨立撰寫(xie)5萬字(zi)以(yi)上。合著的著作,須出具(ju)作者寫(xie)作內容及(ji)字(zi)數的出版社證明。
9.在(zai)具有國家統一刊號(hao)(CN)或(huo)國際統一刊號(hao)(ISSN)的經濟類(lei)(lei)或(huo)綜合類(lei)(lei)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經濟專業學(xue)術論(lun)文、調查(cha)報告等2篇以(yi)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zi)。
以上業(ye)績成果(guo)需(xu)提供相關部門文件、資料(liao)等佐證材料(liao)。
相關概念含義
1.大(da)中小型企(qi)業:參照(zhao)國家(jia)統(tong)計局《關于(yu)印(yin)發〈統(tong)計上(shang)大(da)中小微(wei)型企(qi)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tong)知》(國統(tong)字〔2017〕213號(hao))的標(biao)準劃分。
2.主持:指單(dan)位法定(ding)代(dai)表(biao)人、分(fen)管生產管理、經營管理等經濟管理類工(gong)作(zuo)的單(dan)位負(fu)責人。
3.主要(yao)骨(gu)干:指具體承擔項目的調(diao)研、立(li)項、項目實(shi)施(shi)、綜(zong)合研究報告(gao)的編寫(xie)等工(gong)作(zuo)的負責人(ren)或具體從(cong)事(shi)生產管理、經(jing)營(ying)管理等某一方面工(gong)作(zuo)的負責人(ren)。
4.主要完成人:指獎(jiang)項、項目(課(ke)題)的牽頭負(fu)責人或主要參加(jia)者(須(xu)位(wei)于前三名)。
5.論(lun)文:指(zhi)在(zai)公(gong)開(kai)出版(ban)發(fa)行(xing)的國內學術(shu)期刊(kan)上(shang)發(fa)表的經(jing)濟專業學術(shu)文章,其內容除正文外一(yi)般包括摘要、關鍵詞、注釋、參(can)考文獻等(deng),期刊(kan)必須有CN和ISSN刊(kan)號。手冊、論(lun)文集、增刊(kan)、專刊(kan)、特刊(kan)、論(lun)文刊(kan)用通知、用稿清(qing)樣均不能作為參(can)評論(lun)文。
6.著作:除注明以(yi)外(wai),指具(ju)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bing)公開出版(ban)的著作。著作、譯作、教材(cai)、論文及科研課題(ti)、項(xiang)目等系指本專(zhuan)業或相(xiang)近專(zhuan)業技(ji)術領域(yu),其作者(完成(cheng)人(ren))均指獨立或排(pai)名第一,所稱課題(ti)以(yi)項(xiang)目完成(cheng)時間(jian)為準。
7.專(zhuan)業工(gong)作(zuo)經歷(li)、工(gong)作(zuo)業績、科(ke)研成(cheng)果、論(lun)文論(lun)著:應(ying)為獲得(de)現專(zhuan)業技術(shu)資格以(yi)后所取(qu)得(de)的,以(yi)申報人(ren)員近5年的專(zhuan)業水平(ping)、工(gong)作(zuo)能力和(he)工(gong)作(zuo)業績為依據(ju)。
8.所稱(cheng)“以(yi)上(shang)”、“以(yi)下”均含本級,如:“2項以(yi)上(shang)”含2項,“縣級以(yi)下”含縣級。
說明:因(yin)考試(shi)政策、內(nei)容不斷變化(hua)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gong)的以上(shang)信息僅供(gong)參考,如有(you)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nei)容為(wei)準(z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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